找恩惜膜的資料的時候,在台灣病人安全資訊網上不小心瞄到一個熟悉的英文字:acetaminophen,ㄟ,乙醯胺酚?這不是普拿疼的成分嗎?難道這個成分也發生什麼事了嗎?
點進[Acetaminophen成分藥品安全資訊風險溝通表]一看,原來是因為歐盟在2018/2/19發布,由於沒有適當方式處理緩釋型藥品過量的情況,所以暫停該類藥品的販售許可。簡單的說,就是某些含有acetaminophen的藥品,因為他的藥效比較長,但患者可能在無意間服用了過量的藥品,而後造成肝臟壞死or腎小管壞死or低血糖昏迷or凝血異常等不良反應。
由於速效型(立刻有效)跟緩釋型(長期有效)的動力學不同,治療速效型服用過量的方式並不適合緩釋型的,而且很多服用過量的案例中,沒辦法判別到底是速效型的還是緩釋型的。而因為沒辦法有效控管緩釋型Acetaminophen服用過量的風險,所以歐盟EMA決定暫停緩釋型藥品的販售,直到藥商提出有效降低風險的方案。
感覺歐盟EMA對於藥物的控管非常嚴謹,只要有不確定性,寧可先下架,以降低未來可能造成的風險。印象中先前美國藥物管理局也曾經針對含有acetaminophen的藥品提出建議,建議醫師不要處方含量超過325mg的複方藥品,以減少民眾不正確使用而導致的肝功能損害,比方吃藥又喝酒、或是服用過高劑量,相對於美國與台灣以加註警語或是宣導的方式來處理這個議題,歐盟EMA的作為是相對較大的。
看了台灣食藥署的風險溝通表,台灣屬於緩釋型的Acetaminophen只有三種:普拿疼肌肉關節長效錠、理冒治痛長效錠、保寧緩釋錠,看起來這三個都是減緩疼痛的藥品,名稱中即可看出是長效/緩釋型的。而為了自己的健康,如果有服用這三種緩釋型的藥物,就要注意一天的劑量不可以超過4,000 mg,且要避免併服含酒精的飲料。
所以普拿疼還是可以吃的,但是要注意不喝酒、不併用、不過量的原則。
什麼時候該去就醫?
- 一天內誤食超過4,000 mg的Acetaminophen
- 有[胃腸道不適、厭食、噁心、嘔吐、不適、蒼白及出汗]的症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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